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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玉石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及违规处理细则
2022-06-16 17:11:14电商运营团队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品种规格为产品主体材料用“金及其合金”、“铂(白金)及其合金”、“钯及其合金”、“银及其合金”等制作的非镶嵌类贵金属饰品、珠宝玉石饰品(产品的品种规格为GB/T 16552《珠宝玉石名称》中所列的珠宝玉石品种)及潮流饰品。
二、检测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以下表格中的强制性和推荐性检验依据标准,商家均需遵守。以下适用的国家标准名称及标准编号详情:
国家标准编号 | 国家标准名称 |
GB/T 33541 |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 |
GB/T 16552 | 《珠宝玉石 名称》 |
GB/T 16553 | 《珠宝玉石 鉴定》 |
GB 11887 |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
GB/T 18043 | 《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
GB/T 10125 |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
GB/T 32022 | 《贵金属覆盖层饰品》 |
GB 28480 |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
GB/T 28020 |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
GB/T 28021 |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
GB/T 28019 | 《饰品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T 19719 | 《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 |
GB/T 28485 | 《镀层饰品镍释放量的测定磨损和腐蚀模拟法》 |
QB/T 2062 | 《贵金属饰品》 |
GB/T 36128 | 《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
GB/T 31912 | 《饰品 标识》 |
以上最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最新版本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三、检测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四、检测标准
4.1 商品品质质量检测项目
商品品类 | 检验项目名称 | 标准条款 | 违规场景 | 备注 | |||
贵金属饰品 | 贵金属纯度 | GB/T 33541; GB 11887; GB/T 18043 | 材质成分不符; 假冒材质 | / | |||
有害元素限量 | 有害元素含量 | GB 28480 GB/T 28021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六价铬含量 | GB 28480 GB/T 28019 | / | |||||
镍释放量 | GB 28480 GB/T 28485 GB/T 19719 | / | |||||
质量 | GB/T 36128 | 商品感官质量不合格 |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考核 | ||||
外观质量 | QB/T 2062 | 商品感官质量不合格 | / | ||||
备 注:贵金属材料及含量采用GB/T 18043进行测定,当受核查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复验时,采用GB/T9288、GB/T 17832、GB/T 19720、GB/T 21198.6分别对金含量、银含量、铂含量、钯含量进行测定。 | |||||||
非镶嵌珠宝玉石饰品 | 珠宝玉石 | GB/T 33541 GB/T 16552 GB/T 16553 | 材质成分不符; 假冒材质 | / | |||
质量 | GB/T 36128 | 商品感官质量不合格 |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考核 | ||||
镶嵌珠宝玉石饰品 | 珠宝玉石 | GB/T 33541 GB/T 16552 GB/T 16553 | 材质成分不符/假冒材质 | / | |||
质量 | GB/T 36128 | 商品感官质量不合格 |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考核 | ||||
贵金属纯度 | GB/T 33541 GB 11887 GB/T 18043 | 材质成分不符; 假冒材质 | / | ||||
有害元素限量 | 有害元素含量 | GB 28480 GB/T 28021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六价铬含量 | GB 28480 GB/T 28019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镍释放量 | GB 28480 GB/T 28485 GB/T 19719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外观质量 | QB/T 2062 | 商品感官质量不合格 | / | ||||
备 注:贵金属材料及含量采用GB/T 18043进行测定,当受核查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复验时,采用GB/T9288、GB/T 17832、GB/T 19720、GB/T 21198.6分别对金含量、银含量、铂含量、钯含量进行测定。 | |||||||
潮流饰品产品 | 有害元素限量 | 有害元素含量 | GB 28480 GB/T 28021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六价铬含量 | GB 28480 GB/T 28019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镍释放量 | GB 28480 GB/T 28485 GB/T 19719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
耐腐蚀性 | GB/T 10125 GB/T 32022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
4.2 产品标签、标识检验检查项目
检验项目 | 标准条款 | 风险等级 | 备注 | 违规场景 | ||
印记 | 厂家代号 | GB/T 31912 | I | / | 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 | |
贵金属材料及纯度 | ||||||
钻石镶嵌饰品钻石的质量 | ||||||
标签 | 饰品名称 | 材质名称 | I | 标签 | ||
品种名称 | ||||||
质量 | I |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饰品标签 | ||||
产品标准编号 | I | 标签 | ||||
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名称 | II | 标签 | ||||
其他标识物 | 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地址 | II | / |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I | / | ||||
中文警示 说明(必要时) | II | / | ||||
备注:1.备注中注明 “标签”的项目为应在“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其他未注明的项目可在其它标识物上标注。2.儿童首饰应在标签或其他标识物中予以明示,标题出现儿童首饰,标签必须予以明示。 |
注:
“情节一般”是指商品有标明商品信息的中文标识标签,但标注内容的信息有缺失或标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情节严重”是指商品无中文标明的商品信息,或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商品标明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识标注标准,导致平台产生重大损失。
五、判定原则
5.1 判定总则
5.1.1 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2 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高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3 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5.1.4 标识中有一项(含一项)以上I类项目或有两项(含两项)以上II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该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定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5.2 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5.2.1 贵金属纯度项目、有害元素限量项目、珠宝玉石项目为重要质量特性,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A类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5.2.2 质量项目为较重要质量特性,当检验项目严重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A类不合格;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B类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5.2.3 外观质量及标识项目为次要质量特性,标识项目参考5.1.4进行判定,I类项目或两项II类项目,严重不符合,判定该批产品质量B类不合格;如果只有一个II类,判定该批产品质量C类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参照GB/T 33541进行判定。)
5.3 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六、违规处理
- 若涉及品质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1;
- 若涉及成分、材料等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材质成分不符”、“假冒材质”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1;
- 若涉及外观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感官质量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1;
- 若涉及标识标签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2;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情形的,仅按照最严重项执行。
6.2 平台抽检商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列举的内容,平台有权根据《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则》进行检测,并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对所有检测项目进行处理。同时平台将会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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