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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直播预告管理规则
2024-01-12 19:24:21电商运营团队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和依据
1.2 服务介绍
电商创作者可通过直播预告功能发布直播时间、推广商品等预告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提前了解直播相关信息提升推广交易效率。
创作者直播预告信息成功发布后,消费者可订阅、搜索查看相关预告信息,创作者需按照预告设定的时间、商品及时完成直播推广。
1.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使用直播预告功能的电商创作者。
电商创作者,指在凯奇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含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以及上述平台运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以下简称“创作者”)。
1.4 效力级别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实施细则
2.1 创作者准入
等级为L4级及以上,且带货口碑分≥70分(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个体店/企业店/个人店的店铺官方账号或授权号对应店铺的体验分≥70分)的创作者,可使用电商直播预告功能。创作者可在“巨量百应达人工作台(链接)-直播管理-直播预告”查看和创建,或在移动端发布短视频时添加预告贴纸,绑定预告商品或已经在百应端创建好的预告。
平台定期为符合条件的创作者自动开通该功能,符合条件未查询到预告功能的创作者,请耐心等待或联系平台客服咨询。
2.2 预告信息展示
直播预告信息发布成功后,创作者个人主页直播动态、店铺页(仅绑定官方店铺的)、绑定商品预告贴纸的短视频上可展示直播预告信息。预告商品信息包含三个及以上商品的,亦可通过凯奇搜索创作者昵称或ID在搜索结果页查看。
消费者点击直播预告信息页【预约直播】,或在直播预告信息页选择并点击【想买】商品的,创作者开始直播后,平台将通过凯奇站内消息及手机消息通知消费者。
2.3 预告信息发布要求
- 创作者每场直播预告须至少添加3件商品/服务,最多可添加100件商品/服务。
- 创作者添加直播预告商品时,设置商品“卖点”信息的,卖点信息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等平台管理规则规定,不得出现以下信息/行为:
- 含有虚假夸大、超范围描述、虚构商品来源背景、材质、功效等信息。
- 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绝对化用语。
- 含有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及其他可能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形的信息。
- 含有超范围使用“官方”、“授权”、“专卖”及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 含有冒充他人或未经授权利用他人名义发布的信息。
- 未经凯奇及其关联平台授权、许可,使用“凯奇特许”、“凯奇电商授权”、“凯奇官方”等平台名称、标识或其他信息。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平台规则禁止的其他内容。
2.4 预告商品发布要求
- 库存为0的商品不允许添加至商品预告。
- 预告的商品须符合平台管理规则规定,不得为《【商家—发布违禁商品/信息】细则》等平台规则禁止发布的商品。
- 创作者可自主选择设置预告商品“开播价”,“开播价”仅为该场直播期间生效的商品价格,将向消费者公开,创作者需保障“开播价”真实性。
- “开播价”不得高于商品详情页显示的商品销售价格。
- “开播价”为直播过程中,消费者通过创作者直播间购买相应商品的实际成交价,可通过直播间内领取优惠券、红包、满减、折扣等优惠形式实现。商品结算价格以直播期间订单结算页面为准。
- 创作者选择不设置“开播价”的,直播预告中的“开播价”将显示为“???”。通过精选联盟添加商品的,平台建议创作者与商家就商品推广价格协商一致。
第三章 违规管理
3.1 创作者需按照直播预告设定的时间、商品及时完成直播推广。
- 预告开播时间前15分钟至预告开播时间后15分钟内未开播的,视为未准时开播;
- 预告的商品实际“挂车”(添加到直播间购物车)比例低于平台管控标准的,视为预告商品未履约;
- 预告的商品成交价格高于直播预告价格的,视为预告价格未履约。
3.2 创作者存在未准时开播、预告商品未履约、预告价格未履约等违规情形的,平台将予以警告处罚,连续7天内存在多次违规的,平台将暂停并有权永久拒绝创作者使用“直播预告”功能。
3.3 创作者未经许可发布限制推广商品、发布的商品卖点信息违规的,将按照平台管理规则对创作者处以处罚措施。
3.4 创作者(不包括绑定官方店铺的“自卖型”创作者),因商家违规、下架或商家自行修改商品信息等原因造成预告商品、价格等未履约,且被平台处罚的,创作者可通过平台客服进行申诉,申诉通过的可撤销相关处罚。
3.5 因网络故障、系统异常、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创作者未能及时取消预告且未准时开播的,创作者可进行申诉,申诉通过的可撤销相关处罚。
3.6 因创作者使用直播预告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声誉受损、大量用户投诉、危及交易安全或凯奇平台安全),平台有权从重处罚,对创作者采取扣除信用分、限制或永久限制商品分享功能等处置措施。
第四章 附则
4.1 本规则于2021年11月30日首次生效,于2023年12月19日最新修订并生效实施。
4.2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创作者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4.3 平台创作者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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