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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数码】行业管理规范
2024-02-01 09:39:22电商运营团队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如下类目的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达人,类目明细详见:
3C数码行业 | 一级类目 |
数码存储设备 | |
智能设备 | |
影音电器 |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 |
摄影/摄像 | |
手机 | |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 |
平板电脑/MID |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 |
笔记本电脑 | |
电子元器件市场 | |
办公用品/电子教育 | |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 |
DIY电脑 | |
3C数码配件 | |
电脑外设 | |
电脑组件 |
二、【入驻】
2.1 入驻方式
2.1.1 对于不同的类目,平台目前有不同的入驻要求,即定向准入或普通销售。
(1)普通销售:即开放招商,商家无需经过申请提报及平台评估,满足基础招商要求即可自主操作入驻。
(2)定向准入:指在平台对一些特定品牌或类目商品,实行先接收商家入驻申请,并在审查许可后才许可其经营。
2.1.2 3C数码行业定向准入类目明细如下: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四级类目 | 入驻方式 |
智能设备 | 智能平衡车 | / | / | 定向准入 |
数码存储设备 | 手机U盘 | / | / | |
普通U盘 | / | / |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 游戏软件 | 全部 | / |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 4g/5g上网设备 | 全部 | 全部 | |
视频监控 | 网络摄像机 | / | ||
手机 | 智能机 | / | / | |
功能机 | / | / | ||
合约机 | / | / |
2.2 入驻要求
2.2.2 部分定准类目定准要求如下:
类目 | 准入标准 | 招商方式 |
智能设备>智能平衡车 |
| 定向准入 |
数码存储设备>手机U盘 |
如U盘内带有音乐内容:
| |
数码存储设备>普通U盘 |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游戏软件 |
|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视频监控>网络摄像机 |
|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4g/5g上网设备 | ||
手机>智能机/功能机/合约机 |
类目名称 | 清出标准 |
数码存储设备>手机U盘 |
|
数码存储设备>普通U盘 |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视频监控>网络摄像机 |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游戏软件 |
三、【资质要求】
3C数码行业 | 一级类目 | 行业资质 | 商品资质 |
数码存储设备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经营电信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商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SRRC认证):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需提供《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4、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5、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智能设备 | |||
影音电器 |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 |||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 |||
手机 | |||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 |||
平板电脑/MID | |||
合约机 |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 |||
电脑外设 | |||
电脑组件 | |||
笔记本电脑 | |||
电子元器件市场 | |||
办公用品/电子教育 | |||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 |||
摄影/摄像 | |||
DIY电脑 | |||
3C数码配件 | |||
四、【资费标准】
4.1 保证金
- 针对行业新零售模式店铺(特指需在品牌方店铺(抖店)关联多家实体门店销售商品的类型),保证金需缴纳15万元。
4.2 技术服务费
4.3 货款结算
平台在每一笔订单到达确认收货后的约定账期后对商家货款金额进行结算。其中“4g/5g上网设备”二级类目、“网络摄像机”三级类目商品在确认收货的60天后进行结算,其他商品根据《商家货款结算日期细则》中结算日期进行结算。
五、【经营要求】
5.1 新手期
平台为确保新商家的货品质量及服务能力,引入新手期规则,商家开店成功后即进入新手期。新手期期间平台将对店铺进行动态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则限制商家日支付单量上限为1000。考核周期及机制详见《新手期商家管理规范》。
5.2 体验分
5.3 精选联盟
部分类目精选联盟准入标准如下:
一级类目名称 | 二级类目名称 | 叶子类目名称 | 精选联盟准入标准 |
智能设备 | 智能飞行 | 飞行器整件 | 仅准入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卖场店 |
智能设备 | 智能儿童手表 | 智能儿童手表 | |
数码存储设备 | 手机U盘 | 手机U盘 | |
数码存储设备 | 普通U盘 | 普通U盘 | |
手机 | 智能机 | 智能机 | |
手机 | 合约机 | 合约机 | |
手机 | 功能及 | 功能机 |
六、【商品要求】
6.1 禁止出售的商品
6.2 商品信息要求
6.2.1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且需如实描述:
通用标题:产品品牌*+商品品名*+型号规格+其他信息(颜色/材质/功能等)
示例:
- 海尔 电冰箱 BCD-218STPS 三门风冷无霜家用节能
- 智能手机 魅族meizu 17 骁龙865NFC拍照5G新品
- 笔记本电脑 戴睿 R12Pro 全新15.6英寸高配轻薄便携大学生游戏本超薄
- Apple/苹果 Apple Watch SE 银色铝金属表壳 白色运动型表带
- 绿联 type-c数据线 闪充mfi认证加长2米xs充电适用于苹果
- 爱国者/Aigo U盘 U350 Type-c 256g 金属 银色 USB3.0
- 闪迪/SanDisk u盘 1t Type-c
6.2.2 商品主图
- 图片格式:png,jpg,jpeg
- 主图须达到5张,至少600像素*600像素,建议上传1:1图片。
- 图片展示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1张 | 完整的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可适当包含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
第2-5张 |
|
主图模版如下:
第1张 | 第2张 | 第3张 | 第4张 |
6.2.3 商品详情
6.2.3.1 摄像器材商品需遵守以下发布规范:
(1)摄像机需如实描述外观和镜头的大小,依新《广告法》要求,禁止使用“没有更小”、“最小”、“小至无形”等类似极限用语或虚假宣传描述摄像机外观和镜头的大小;
(2)摄像机类商品禁止宣传或者暗示不良用途,涉及低俗或其他严重情形的将按的《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相关条款下架或删除商品。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都将认定为宣传或暗示摄像机不良用途,均不可发布。
- 涉嫌直接宣扬偷拍用途情形的,如图片或文字使用“偷看”、“偷拍”、“透拍”、“窃照”、“暗拍”、“暗录”、“暗访”、“暗地里拍录”等文字。
- 涉嫌描述摄像机不当特征或者不当使用情形的,如图片或文字使用“针孔”、“针空”、“真孔”、“无孔”、“隐蔽”、“隐形”、“隐藏”、“隐伪”、“伪装”、“纽扣”、“钮扣”、“从未被发现”、“镜头消失了/不见了”、“看不见镜头”、“摄像头去哪了”、“不知不觉”、“好摄之徒”、“镜头被隐藏了”等。
- 涉嫌描述不当安装场所或者不当安装位置的,如商品标题使用厕所、出租房卧室、浴室等描述字眼,使用在公文包、鞋底、空调、插座、桌子底、沙发夹缝内等隐蔽位置安装摄像机图片。
- 涉嫌其他不当描述、不当宣传的,如图片或者文字使用“特工”、“间谍”、“卧底”、“小三”、“老王”、“老宋”“情人”、“渣男”、“渣女”、“前妻”、“前夫”、“婚姻”、“外遇”、“出轨”、“婚外情”、“抓奸”、“捉奸”、“领导”、“小人”、“贪污受贿”、“揭发检举”、“欠债不还”、“监督员工偷懒”、“取证”, 使用女性衣着暴露、男女接吻、暧昧等类似图片的。
(3)若外观尺寸较小的摄像机、外观非常态类嵌入式镜头家用监控器的有以下特别要求:
- 主附图、SKU图不得出现人体部位、硬币、筷子、樱桃等物品用于对比摄像机尺寸;
- 主附图、SKU图不得有对摄像机尺寸、夜视、无声无光等描述。
(4)网络摄像机商品需遵守如下规定:
- 不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硬件产品效能、资费套餐内容,不单独出售流量卡或流量套餐产品
- 店铺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物联卡(包括不限于标题、主图、商详、店铺主页等均不得提及物联卡)以及出现以配件为主、相关移动互联网设备为赠品等虚假交易行为
- 硬件设备+消费者实际使用(买+赠)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硬件设备售出后不在平台线上充值流量套餐;单独【硬件设备】销售不得附赠/低价购等形式绑定资费套餐;禁止以VIP、抽奖、会员等各类变相降价的营销方式,恶意诱导消费者充值;
- 非通用型设备(需指定运营商/指定套餐的)需在商详页标注后续充值支持运营商/以及对应套餐1:1收费标准,不得在任何地方宣传与实际收费标准不符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在直播背景、商品详情页等宣传与实际不相符的套餐;
- 禁止使用“永不限速”、“不限量”、“无限流量”、“插电就有网”等无法证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夸大描述用语;
- 如涉及流量充值,需明确资费标准,必须展示资费时长、流量计量及对应的价格(如39.9元/月1500G),消费者可在充值入口直接可见,且可直接购买。
6.2.3.3 普通U盘、手机U盘商品需遵守如下规定:
- U盘宣传信息不得与实际信息不符(包含内存大小、音乐内容数量等);
- 如涉及音乐内容,标题不能有提升音质,夸大内存,夸大音乐质量等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内容;
- 如涉及音乐内容,所提供的版权和歌单(需加盖授权公司公章)必须与所销售的U盘中所带有的歌曲一一对应;
- 所售商品内不得有视频内容;
- 所售商品内不得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6.2.3.4 游戏软件商品需遵守如下规定:
- 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非法游戏软件。
- 商品详情页必须注明游戏软件的“操作图文展示”和”使用需知“。
- 商品详情页必须注明“风险提示语”,如“消费提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购买网游类商品需年满18居岁。平台严禁商家向未成年人提供相关商品,禁止未成年人购买”。
6.2.4 商品价格
如实标注商品价格,不得随意调整商品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标高商品价格的方式,在销售活动中虚假降价。
6.2.5 商品标识标签
6.3 商品质量要求
-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 本标准内容主要参考: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七、【内容要求】
7.1 禁止推广的商品
7.2 宣传规范
- 推广时不得带有包含易于被理解为色情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你懂的”、“是你想要的”、“深夜专享”、“爱情动作资源”、“啪啪啪资源”、“无码资源”、“快播资源”、“东京热”等文字;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意味动作、过于暴露或突出展示敏感部位的图片。
- 摄像器材商品推广时,需同时遵守6.2.3中的商品宣传要求。
- 4g/5g上网设备商品推广时,需同时遵守6.2.3中的商品宣传要求。
八、【违规处理】
8.1 资质相关
8.2 商品相关
8.3 内容相关
九、【服务保障要求】
9.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9.2 售后要求
9.3 飞鸽IM使用要求
9.4 争议处理规范
十、【附则】
10.1 本规范于2021年03月12日首次生效,于2024年 02月01日最新修订生效。
10.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10.4 平台商家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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